一、调剂复试原则
我院坚决贯彻和执行《新疆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 公平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 做好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调剂复试组织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办法等规定,并领导 和统筹管理复试各项工作。
三、调剂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采用双系统双机位方式进行,第一机位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第二机位使用腾讯会议 APP 视频会议。
四、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缺额 |
060200 |
中国史 |
不分方向 |
53 |
五、调剂复试考生遴选办法
我院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研究方向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接收调 剂。调剂申请将于 2024 年 4 月 8 日00:00开启。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2.申请调剂中国史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中国史专业,前置学历不限。
3. 申请调剂同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中国史专业按业务课总成绩排序。
六、调剂复试资格审核
( 一) 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具有报考专业的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材料;
4.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其他资料
其它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考生须如实向各招生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成绩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总分满500分)或初试成绩/3(总分满300分)。
八、拟录取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普通计划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分批次排名,顺序录取。总成绩如遇同分,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复试结束,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5 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未按时确认接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者不予录取。具体认定参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九、复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复试结果将在我院网站公示。
十、本规则如与教育部、学校的最新政策违背,以教育部、学校政策为准。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新疆大学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
十二、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 即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 36 号) 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 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纪检监督电话:0991-8585069。
新疆大学历史学院
2024年 4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