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60200 |
中国史 |
335 |
46 |
138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各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新疆大学各专项对应分数线。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
(二)复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
(四)可进入复试的考生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及加分政策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一)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具有报考专业的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材料。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新疆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户籍材料及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材料。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资料
其它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考生须如实向各招生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结构化面试环节
分为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加试三个部分。综合面试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环节通过考生随机抽取专业试题当场做答进行考核;加试环节为专项考核环节,待本批次全部考生完成综合面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后,由学院统一组织加试考生进行考核。
五、结构化面试成绩计算
结构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结构化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任意一门或两门)不予录取。
六、结构化面试应急处理
为确保面试过程公平公正,顺畅平稳,除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外,学院须准备腾讯会议系统,用于考生周围环境监控,同时作为备用面试系统,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网络短暂延迟
如遇网络短暂延迟(1分钟之内),不影响作答关键环节的,面试可照常进行,考生可要求复试小组再次读题后重新作答。如网络延迟超过1分钟或多次短暂延迟,则启用备用系统继续复试。
(二)断网
如在复试过程中考生主系统掉线或视频传输故障,则启用备用系统继续面试。如双系统均不能正常使用,将该考生设置为暂缓,此次复试作废。线下联系考生查明原因,待考生网络条件允许后再行复试。
(三)复试系统故障
复试过程中如遇学信网复试系统故障,则启用备用系统继续复试,若备用系统也出现故障,可紧急暂停并推迟所有考生复试,同时线下通知到每位考生。如系统故障长时间未修复(6小时以上),则考虑采取其他线上系统进行复试,形成具体方案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工作。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组成部分、计算规则等按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
2.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X,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总分满500分)或初试成绩/3(总分满300分)。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为《招生管理规定》中第八章第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X为规定加分分值。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院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生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学校招生计划,区分人文社科类、管理类、理工类三类,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学校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将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院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一般不超过12小时)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八、体检
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九、纪检监督电话
0991-8585069武殿旗、0991-8582944 江姗姗。
十、其他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均以《新疆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为准。